贴息政策
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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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第十五条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向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放授信额度达到1000万元的“专精特新贷”信用类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业务。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以下放宽至500万元以下。
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股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财产的担保融资。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向金融机构推送共享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放授信额度达到3000万元的“专精特新贷”信用类贷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产品运行机制,提高授信额度,缩短申请流程,简化贷款手续,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第三十九条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放授信额度达到5000万元的“专精特新贷”信用类贷款。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投资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协同合作,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参考依据: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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