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审核、合规经营审查、实地抽查和公示等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加具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公示,连同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根据《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细则》宣贯力度,务必要通知到每家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和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的企业,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复核)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
(二)企业进行线上填报的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根 据 有 关 要 求 , 企 业 2024 年 度 的 审 计 报 告 需 在 监 管 平 台http://acc.mof.gov.cn 完成报备并赋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企业在平台上的申报情况予以审核。
(三)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请各县(市、区)于6月15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含复核的企业)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纸质材料各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电子版发邮箱 sg8876667@163.com),于8月25日前将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g8876667@163.com(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tar(1).zip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4〕5号)(1).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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