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申报(复核)要求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二)请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的企业于5月26日(星期一)前报送《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附件2)及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两份报告电子版);请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的企业于7月23日(星期三)前报送《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附件3)及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两份报告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各镇街(园区)要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新细则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附件7)和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8)参与复核,填写复核汇总表。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
3.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
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5.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
6.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7.从化区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8.从化区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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