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白云区现正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请区各有关企业及时开展评价(复核)和认定(复核)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企业应在白云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申报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前截止,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前截止,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四)根据《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已申报本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在广东省工信厅正式发布认定公告前可同时申报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48501924.ofd.pdf
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清单及附件.zip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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