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嘉兴市海盐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海盐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版)
海盐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浙江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要求,结合海盐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县科技局牵头)
锚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县,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91亿元,其中,科技创新投入0.48亿元,人才支撑投入0.68亿元,教育支撑投入0.75亿元。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考核评价、支持、淘汰机制。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牵头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新认定的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奖励就高不重复。(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竞争性立项若干县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单个项目限额80万元,总限额300万元。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企业承担的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按争取上级科技资金的50%配套,限额15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三)加快推进科创产业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项以上。积极争取“两重”“两新”、专项债券等重大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国际先进动力系统和传动控制研发生产基地、南北湖未来城先行区配套建设等科技创新强基项目建设。深化“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智造体系,大力推进精密数控刀具数字化工厂建设等一批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助力实现制造业结构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四)强化科创金融支撑保障。深入推进科创金融改革,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加大与上级基金的合作力度,发展耐心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优质人才科创项目在盐落地发展提供金融支撑。支持银行机构深化银投合作、银担合作等业务创新,扩大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规模,前移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各项金融服务。深化科技保险工作,加强与保险公司、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保险在科技企业普及应用,共同构建科技创新风险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监管支局)
(五)推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与产学研深度融合。创建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动校企高质量融合,建立健全产学研创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优化人才政策支持。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迭代出台人才政策4.0版。强化柔性引才,积极推进“全时双聘”引才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用人主体,设立“产业导师”“科技副总”等“流动岗位”,推动人才交流共享。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落实好嘉兴市“星耀南湖”人才计划,积极推进科技领军企业等用人主体开展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积极打造技能型社会,重点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提档升级,构建更为全面系统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运用人社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改革成果,拓展“一卡通用”服务应用场景,为外籍人才来盐工作生活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
(七)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扩围提档。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总部型或全球研发中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建企业研究院、联合实验室。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研发,对升级为国家级、省级平台的研发机构按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县经信局牵头)
加快构建海盐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围绕“3+3”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两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2025年,县级安排支持“两化”改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工发财政预算1.009亿元。新增技能人才4000人,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深入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覆盖力度,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10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发改局)
(九)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入选国家级、省级“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名单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未来工厂”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级智能工厂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工厂、制造业“云上企业”的,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5年,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省级未来工厂(试点)1家,国家级智能工厂1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未来产业。重点聚焦生命健康未来产业领域,积极谋划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氢能储能、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支持核药临床试验。对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县转化的新药,分阶段分类别给予实际研发费用20%的补助;获准临床的,补助限额300万元;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补助限额分别为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和审核的,给予GMP车间总投资20%限额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企业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新取得放射性医疗领域国家第2类、第3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2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培育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十二)金融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25亿元左右。深入推进“凤凰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上市挂牌,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十三)支持传统特色产业转型提升。深入推动我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力提升紧固件、智能集成家居两大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助力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制定出台《海盐县支持紧固件产业转型提升实施意见(2025-2027年)》,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发展层次、补齐产业链内短板、提升生产装备水平、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等方面予以支持;制定出台《海盐县支持智能集成家居产业转型提升实施意见(2025-2027年)》,对创新设计、高质量发展、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等方面予以支持。2025年,力争高端紧固件产业链产值达170亿元,智能集成家居产业链产值达90亿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县商务局牵头)
全面落实全省打造现代服务业“六大高地”总体要求,着力构建我县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2228.28万元,其中,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金融发展奖补资金800万元,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资金628.28万元。
(十四)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扩围至24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品类,按售价给予15%或20%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全县发放消费补贴不少于1000万元,大力提振大宗商品消费。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十五)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全年举办惠民促销活动5场以上、“百县千碗海盐食味”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3场以上,发放海盐文旅住宿消费券150万元,支持地接业务50万元。高质量承办2场以上国家级体育赛事、10场以上省级赛事、223场次惠民演出。鼓励工厂店建设,大力实施“电商+”发展模式,对于成效突出的工厂店及集聚区给予优先评选推荐。立足打造消费新场景,结合各镇(街道)自身特色,打造特色街区,鼓励申报特色商业街区、特色消费街区。(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十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国家冷链物流基地运营水平实现新的提升,力争全年营收超3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信息服务业企业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工业软件首版次的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软件企业扩大规模。对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在达标当年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积极参与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的选树报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十八)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做强秦山核电科技服务省级创新发展区,抓建设强基础,加快推动商业综合体项目招引培育,发展壮大生活性服务业。净增规上服务业企业5家,招引同位素、核药研发、销售企业2家以上。做大开发区临港数贸市级创新发展区,推动贸易+物流新业态发展,全年净增规(限)上企业6家,力争全年营收突破100亿元。积极申报上级服务业领军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县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贯彻高水平交通强县建设战略,全面落实一流强港改革举措,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统筹协调推进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内河航道等综合交通建设,协调推进公路、水路等行业综合运输发展。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31亿元,专项债资金20.53亿元,争取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1.02亿元,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55亿元以上,为交通强县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十九)加速海盐融入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体系。积极争取将关键强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级“千项万亿”工程计划,通过获取省级层面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及林地定额指标等关键资源,为海盐港口的升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等符合省级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标准的项目,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全力争取用地优惠政策支持,促进项目快速落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海盐深度融入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体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十)助力航运浙江发展。2025年,新开工两个航道提升改造养护项目,总长度5公里,优化区域水路交通网络,提升航道通航能力。启动建设两个公用码头项目,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5个,进一步增强港口吞吐能力和服务效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航运需求。推动区域水路运输向绿色、智能、可持续方向发展,为“航运浙江”建设贡献海盐力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推进海盐区域航空物流节点建设。紧密对接嘉兴全球航空物流枢纽发展战略,密切关注嘉兴机场建设及试飞进展。基于海盐航空物流发展需求,积极争取将海盐通过嘉兴航空口岸(特别是国际货运部分)纳入省级航空口岸相关政策扶持体系,借助政策优势吸引更多航空物流资源集聚海盐,推动海盐区域航空物流节点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二十二)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低空产业发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及低空场景应用,加快编制《海盐县低空经济发展专题规划》。聚焦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相关低空产业落地。积极探索低空旅游、应急救援、农林植保等多元化低空场景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
(二十三)全力推进“轨道上的海盐”建设。集中精力加快通苏嘉甬高铁、沪乍杭铁路项目的推进进程,增强海盐与周边城市的互联互通,提升区域综合交通体系。不断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快通苏嘉甬高铁海上段、陆路段主体施工,推进海盐站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十四)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2.0版,2025年完成农村公路提升15公里以上。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11个。持续实施盐途畅行高速通行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在指定高速口之间通行产生的费用予以补贴,每次最高补贴35元,每日最多补贴2次,切实提升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县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优”组合拳,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奋力打造长三角全面开放新高地。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五)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实施“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支持重点展会40个以上,组织不少于300家次企业赴境外参展,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嘉兴紧固件产业博览会等境内展会。大力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南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参展,力争全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企业给予支持。鼓励各地设立跨境公共直播间。对企业开设跨境电商店铺、品牌独立站建设以及省级园区创建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六)防范企业出口风险。对上年度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并签订出口信用联保保单参保确认书的各类外贸企业,由政府出资实行联保;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的补助,原则上单家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支局、中国信保嘉兴营业部、中国人保海盐支公司)
(二十七)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深入实施“丝路领航”行动,培育一批扎根海盐、布局全球、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土跨国公司,争取培育市级民营跨国公司2家以上。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全年举办涉外法律培训活动2场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八)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省市两级超常规外资激励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等项目积极到资。鼓励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吸引外资,全年争取招引超亿美元项目5个以上。开展“深化外资企业服务行动”,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2场以上。服务和指导在盐外资企业设立省级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县发改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551”计划,全年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建设项目67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115亿元以上。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亿元,其中,交通类资金3.29亿元,城建类资金1.55亿元,教育卫生类资金4.16亿元。保障供应建设用地4800亩、用林30亩以上。
(二十九)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建立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县财力统筹机制,支持跨区域、跨流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或提级管理等方式,给予专项债等要素支持。足额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数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十)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力争争取份额占全市10%。积极运用专项债资金大力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积极申报争取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一)加大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民营经济32条”,力争专项基金、用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在“3个70%”的基础上提升至“3个80%”。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1个以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
(三十二)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3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71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9亿立方米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8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滨海供电公司)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聚焦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主题,稳步推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力打造海盐城乡融合发展新风貌。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63亿元,其中农业“双强”3416万元,乡村建设2061万元,粮食安全7109万元,强村富民3748万元。
(三十三)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叠加规模粮油补贴,全面推行稻麦完全成本保险、订单良种奖励等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34.2万亩、产量在2.807亿斤左右。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开展千名农创客培育工程,推广农业“四新”技术50项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35%以上,推广“农用无人机”保险。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培育提升稻虾、黑猪2条10亿级“土特产”全产业链,确保生猪、湖羊、家禽年出栏7万头、3万只、1600万羽以上,蔬菜、水产产量分别稳定在28.49万吨、2.54万吨以上。加大农业招商,新招引亿元以上农业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三十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和美乡村运营“双百双十”行动,累计培育乡村运营重点村8个,引育运营团队8支。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8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67个,新建农村充电桩180根以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十五)推进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投资28.9亿元以上。县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信贷资金5亿元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十六)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相协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十七)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年,全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3.65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新建1.7万亩,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1.65万亩,耕地功能恢复(垦造)0.3万亩,实现“多田套合”100%目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民生实事。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2.8亿元。其中,教育发展资金14.65亿元,就业、高技能人才资金0.38亿元,医疗、卫生资金3.52亿元,养老保障资金3.3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0.10亿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0.83亿元。
(三十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大力支持促进中心镇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十九)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十)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加大多模式托育供给,加快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备案。提升养育小组活动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成效。高效落实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补助等支持生育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
(四十一)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各中小学(幼儿园)优化布局规划与教育资源配置。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改革。实施小班招生改革,引导就近入园。不断深化义务教育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优质均衡后城乡教育融合与高阶内涵发展。完善以居住证为依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入读公办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十二)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实施城中村改造219户,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224套(间)。持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20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7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十三)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长期护理保险投保人数全覆盖。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四十四)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全面落实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加强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深化拓展长三角合作项目,引进推广更多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名医在盐”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周周有外请名医坐诊。贯彻落实“万医进修”三年行动方案,分层分类推进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学习。(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四十五)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不低于14100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不低于90%。新增残疾人就业9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14人,康复辅具适配829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保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40.31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做好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有负面影响政策有序废改。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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