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重庆市南川区"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
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332”制造业集群体系,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制造业稳增长促转型提能级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5〕2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川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数字化发展
1.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5G工厂、未来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卓越级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2.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首版次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新创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
3.对新取得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及以上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为4A级及以上、3A级、2A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助,等级提升的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
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中试平台,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助。
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8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
三、支持企业梯度发展
6.对新认定的市级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7.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补助;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补助。
四、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8.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节水型企业,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助。
9.对新取得国家级和市级认证机构颁发的低碳认证、光伏认证证书的企业,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3万元补助。
五、支持企业标准化建设
10.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补助;对新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奖、重庆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助。
11.对牵头(企业排序列第一位)新制定并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
六、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12.支持区内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智能博览会、美食工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在市级无补助的情况下,对活动期间产生的场地费,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七、支持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补助。支持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平台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对在市级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的公共服务平台或纳入市级平台运营绩效表彰名单的企业孵化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上政策措施,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可重复享受;与区级其他优惠政策内容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政策按年度兑现,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确定。
热点信息
-
为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
南川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